包科发〔2011〕51号
关于公开征集包头市2012年度科技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全市科技发展项目收集、筛选工作,根据《包头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优先发展项目,我局编制了《包头市2012年度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明年科技发展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稀土高新区和各旗县区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稀土高新区、旗县区科技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把关后统一报送;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中央、内蒙驻包单位,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申报的项目可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
对申报的项目,我局将组织行业专家进行集中立项论证,根据论证评价结果确定是否可以推荐立项,申报项目同时将收入《包头市科技发展项目数据库》中备选。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纸质材料须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并行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请访问包头市科技局网站“项目申报”栏目查询(http://www.btkjj.gov.cn)。
1、新增用户申报项目前需进行账户认证和授权,并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相关资料。医药卫生类项目委托市医药卫生基金会代为征集,不在此次集中征集范围内。
2、项目申报需提交《包头市科技发展项目征集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请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填写时要求数据真实、表述准确、简明扼要。纸质书面申报材料一律以A4纸张打印,左侧装订,并提交附件材料一份。
提交的附件材料:(1)申报研发类及产业化项目,须提供在近2年的科技查新报告或拥有核心技术、项目创新性等证明材料;申报应用推广类项目,须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已经应用推广取得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申报专利转化项目,须提供专利证书或知识产权情况说明;申报科技合作类项目须提供双方合作协议材料;(2)涉及特定(殊)行业的科技推广、应用、示范项目,须提供权威部门或国家指定部门的许可证明,涉及环境污染的项目须提供环保许可证明。
3、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已经支持过的项目,或者项目主持人承担我市科技计划项目,但目前仍有逾期未按合同书规定结题验收的项目,一般不予安排新的项目支持。
三、报送时间、地点
本次项目集中征集项目时间为2011年11月20日-12月30日。
报送地点: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市政府大院东副楼207房间)
联 系 人:谢凯 王伟
联系电话:5148657
附:《包头市2012年度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12年项目申报补充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11月25日 访问次数:
352
各有关单位:
《关于公开征集包头市2012年度科技发展项目的通知》已经发布,此次项目申报需要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纸质材料。由于系统数据库正在更新,请各项目单位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网上申报将通过“包头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企业技术难题申报信息平台”进行,平台将于12月1日正式启用。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着手开展项目筛选、准备工作,提前编写申报材料,为网上申报做好准备工作。
申报时需要上传的资料:
1. 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扫描件;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 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
4. 查新报告、知识产权证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论文、专著等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请昆区地区申报企业提供:单位全称、单位地址、Email、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的信息发送至kqkjj925@163.com,并电话联系5303281索要用户名和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