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西部地区行政干部
科技创新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事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和科技部2010年工作部署,今年科技培训内容主要是加强对地、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科技培训,增强各级科技管理干部在新形势下管理和实施科技工作的能力。为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应对金融危机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内蒙古科技厅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决定举办以“推进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推动自主创新;
2、围绕如何推动盟市科技工作,在地方经济中发挥作用研讨;
3、赴港、台学习考察。
二、培训对象:
旗县(市、区)分管科技工作的副旗县(市、区)长、盟市、旗县科技局局长、企业负责人、科研院(所)长、科技中介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3月14日—3月24日
培训地点:深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学员在深圳市的培训、食宿等费用统一由科技培训项目经费支付,往返交通费和港台考察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其中港台考察费用为8600元/人(包括在香港、台湾期间的学习、食宿、交通、考察)。
五、相关要求:
1、此次培训由内蒙古科技厅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选派人员参加学习,于1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表》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联系人:秦岳
联系电话:0471—6667270、6280682、6280330(传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路2号内蒙古科技大厦519室
邮编:010010
附件: 报名回执表
内蒙古科技厅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201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