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印发的《2011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及应用技术研发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内科发[2010]45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的通知》(内科发计字[2010]37号)的文件精神(详细内容请登录自治区科技厅网站查看“最新公告”栏目),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要求,及时、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要求
因自治区科技厅要求的申报时间较急,请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2010年11月10日下午5:30前将申报材料1式2份送到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市政府院东副楼207房间),过时不候。
申报截止后,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将按照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的有关要求,根据自治区下达我市的2011年度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和应用技术研发资金申报项目控制数和控制金额,对申报项目审查同意后择优推荐上报。
二、有关注意事项
1、经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审查研究同意推荐上报的项目,请申报单位及时按照自治区通知要求印制申报材料,我局将统一上报。
2、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必须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开放能力建设、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不通过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可直接登录内蒙古科技厅网站(http://www.nmkjt.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下载填写。
3、除以上几类项目外,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及其它类应用技术研发资金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申报的纸质材料须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在线打印。各申报单位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相应的电子数据通过内蒙古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内蒙古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是http://159.226.3.6/tppm/index.htm(新报项目单位需重新注册用户)。
联系人: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处 王伟
联系电话:5148657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包头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