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健全对外开放办党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
2、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讨论和制定党支部的政治思想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3、讨论和制定党支部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的措施,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4、讲座和决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和时间、议题,以及其他支部建设等问题。
5、领导交办的其它需支部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制度
1、支部设书记一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兼)各一名,共3名同志组成。支委会由书记主持,其他委员均需参加,若需其他同志列席,由支部书记决定。
2、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工作需要时召开党员大会。
3、支委会讨论的议题要明确,会前要准备充分,要讲座的议题,应根据有关指示、任务的需要和党员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拟定。
4、每次支委会应有会议记录,并要记录准确、清晰,重大问题的记录由书记亲自审核,所有原始记录和会议文书、资料都妥善保存到年底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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